餐饮公司起名



  名以食为天,现如今餐饮行业成为人们创业时项目。对于创业者来说想要在众多对手中脱颖而出,首先要具备一个好的公司名字。给餐饮公司起名时,名字要具有灵动力、诱导力、引伸力和意向力。如果把一个公司比作一本书,如何运用好字形音韵义同公司经营范围与理念结合在一起,形成具有高凝聚里和代表公司形象的名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今天先知国际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下给餐饮公司起名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

餐饮公司起名

  自己为公司起名字吗?

  要为公司起个好名字,需要考虑很多东西,所以更好咨询一下顾问,尤其是你所从事的行业与公司名称联系很密切,名字的好坏可能影响公司的成功与失败,况且,寻找一位起名字顾问也不是什么太难得事。

  就像是一个会计可以更好地帮你处理税务的事情一样,一个广告代理可以帮你进行广告宣传一样,起名公司在为公司起名字方面更加专业,有正规的起名字系统,熟悉商标法,凭借专业知识,他们可以帮你避过坏名字,选择好名字时也会给你充足的理由。

  当然,花钱是难免的,而且费用不等,从几千美元到35000美元以上,然而,实际上现在花这笔钱更终还是可以给公司带来效益的。

  专业公司期的名字容易记,使消费者易于辨认,所以从长期来看, 这专业的名字减少了公司所花的资金,而且这种专业起名公司比较熟悉商标和注册的法律,避免公司卷入法律纠纷,不会选择其它公司已经选过的名字,而且他们也了解设计元素。

  由于公司名字会影响公司长期的营销计划,所以你更好从创业资金中拨出一些留作起名字, 但如果你和多数小公司企业主一样,起名字自己全权负责,便可以遵循下面的基本要素,不用破费便可以想出比较专业的名字。

餐饮公司起名

  餐饮公司起名以下误区要避免:

  误区一、“味多美”、“多美味”、“如家”、“宾至如家”——傍、搭便车

  在以往的名称受理工作中,曾遇到有申请人申报“北京多美味西点屋”和“北京宾至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众所周知,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烘焙、西餐、咖啡为主导的连锁企业。 现今拥有50余家味多美品牌的西饼直营店。北京多美味西点屋与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名称相近,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只准许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之规定,工作人员以此为据对该名称予以驳回。

  “如家”酒店连锁是由首都旅游集团和携程旅行服务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遍布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广州、深圳、成都等近50个国内主要商务城市,已在全国拥有139家连锁酒店,是中国发展更快、开业酒店数目更多的经济型连锁品牌。北京宾至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中含有如家酒店名称,不仅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之规定:“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同样存在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类似例子还有很多。

  申请人的动机往往是想利用同行业企业商誉,共同分享市场利益,简单说就是傍、搭便车。一方面,受理名称申请的工作人员应从严把握,驳回近似名称。另一方面,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给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

  名称申请人应该认识到傍、搭便车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危害,避免此类行为发生。

  误区二、“食全食美”、“精彩视界”——谐音成语、错别字

  有申报人申报“北京食全食美餐饮有限公司”和“北京精彩视界眼镜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被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1 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2 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3 招牌、广告用字;

  4 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5 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申请人标新立异,使用谐音成语(原为:十全十美)或错别字(原为:龙头)作为企业字号,希望通过意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却不知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极易造成汉语言文字使用的混乱,容易对公众产生误解和不良影响。

餐饮公司起名

  餐饮公司起名要符合法律有效性及消费者的认定:

  一个好的品牌名称应该能在法律上得到保证,能够取得注册,这也是所有商标必须满足的首要条件。品牌命名从法律上来看,必须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其名称必须是商标法所允许的,例如不能采用国家名字,国际组织名字或其它象征主权的名字。为了确保品牌名称能够顺利地得到注册日子好选择以前没有同样名称的词及新创词汇,并且在命名时要进行周密的法律调查,看所选名称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要求,还要看是否有同名品牌存在。

  命名机构在命名后要通过一个全国商标查名程序,商标查名之后 ,再选定提交给客户,这样所有提交的品牌名称均为有效名称。

  通过商标查名后,还要进行语言检查及名称测试。

  如果你销售的产品是性的品牌名称,除了英语的新创词汇的意义好外,不要对其它国家的语言检查,看一看是否所选择的品牌名称在其他语言中有不雅之含义。

  名称的测试是指不管你认为某一个名称是如何特别的好,其他人对它都可能有不同观点,因此,你至少要对每个名称进行以下问题的测试:问:喜欢这个品牌名称吗?与你的产品相贴切并有关联吗?

  消费者对这个品牌是否认可?消费者能拼写和读它吗?消费者天能记住它吗?

  通过了法律搜查即商标查名,又通过了消费者的测试,你的品牌名称者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好品牌。

  另外,企业的名称还要注意以下符合登记的规定。

  一、如何才能使店名符合登记的有关规定

  我国对商号店铺名称的选择,原则是自由的,但法律同时又作出了如下限定:

  1.商号的名称须健康、规范、不得有损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

  禁用名称主要有三类:

  一是与我国国家名称、党政机关名称等相同或类似的;二是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在理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2.商号不得同外国国家(或地区)名称相同或相近似。

  3.商号不得同政协委员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相同或近似。

  4.商号不使用以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5.商号不得使用以数字构成的名称。便不包括以数字顺序构成的企业名称。如上海後九棉纺厂。原用数字构成企业名称的军转民军工企业,办理营业登记时,须使用公开的对外名称。

  6.同行业商号在法定范转内不得雷同。

  我国法律界定的商号不得雷同的范围是:(1)商号前冠用市、县、区级行政区划名称的,在该市、县、区所辖行政区域内不得雷同。(2)商号前冠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行政区划名称的,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不得雷同。(3)商号前冠用“中华”、“中国”等全国性名称的,在全国范围内不得雷同。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营业主体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开业。而营业主体的商号须随营业登记同时办理登记。

  二、我国对商号登记采用下列原则

  1.强制登记原则凡营业主体,无论法人、合伙人、个体工商户,须在其开业登记时办理商号登记。商号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后,即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核准登记的商号不准使用。

  2.登访在先原则法定范围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经营行业以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申请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申请在先的商号。

  3.分级核定与管理的原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4条第5款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名称登记实行分级管理,按有关专项规定核定和监督。”所谓分级核定与管理,是指核定与管理商号时,冠以何级行政区划名称,由何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与管理。

  4.主体名称是营业主体的营业名称,为防止欺诈和便于管理,我国法律限定一个营业主体只准使用一个商号名称,“因有特殊原因,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使用两个名称的,其资金不得重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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